大石桥市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营口整改方案第三项)整改公示情况
一、整改任务
辽宁省一些地方“两高”项目管控不到位,有些地方政府甚至违规推动“两高”项目建设,各地上报的拟投产达产重点用能项目中,有37个项目没有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就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共涉及综合能耗1000余万吨标准煤。其中,营口市涉及金瑞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三乙基铝项目等6个项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整改目标
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整改措施
1.辽宁中镁控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优质合成白云石砂及10万吨优质固体学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法依规推进建设。
2.营口金岱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低品位和废弃菱镁矿石综合利用项目属于单列替代项目,已全部停工停产,待能耗指标下达且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推进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成2个未取得节能审查即开工建设项目整改
1.营口金岱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低品位和废弃菱镁矿石综合利用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18年1月12日经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备案,总投资65亿元,主要建设浮选生产线4条(含破碎及磨矿)、10座以浮选精矿为原料的闪烁沸腾炉、2座以浮选尾矿为原料的闪烁沸腾炉、拟建16座高纯镁砂焙烧竖窑。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土建完成80%,设备安装完成40%,于2021年4月停建至今。项目设计能耗40.64万吨标准煤(等价值)。
(2)整改过程
项目建设单位结合市场需求,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建设内容为:浮选生产线2条,年处理菱镁矿废矿150万吨;轻烧闪烁沸腾炉4座,年生产各种轻烧镁粉31.5万吨;高纯镁砂竖窑6座,年生产高纯镁砂30万吨。调整后,项目设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9.86万吨标准煤(当量值),12.48万吨标准煤(等价值)。
该项目节能报告已报送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4月9日,大石桥市发改局向营口金岱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按要求积极整改,在未完成节能审查整改前,不得开工建设;2022年12月5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营口金岱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低品位和废弃菱镁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缓建的通知》,责令该项目缓建,在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后方可建设。
2.辽宁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优质合成白云石砂及10万吨优质固体蓄热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18年2月8日经南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总投资2.77亿元,主要建设自动液压压砖机、破碎机、破碎系统联动装备等主要设备。项目2020年10月开工,已完成平整土地、修建围墙等基础建设,后因手续不全停建至今。项目设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29万吨标准煤(当量值),4.82万吨标准煤(等价值)。
(2)整改过程
该项目节能报告已报送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4月9日,大石桥市发改局向辽宁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按要求积极整改,在未完成节能审查整改前,不得开工建设;2022年12月5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辽宁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优质合成白云石砂及10万吨优质固体蓄热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缓建的通知》,责令该项目缓建,在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后方可建设。
(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严格落实营口市《营口市加强全市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实施方案》《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等文件,梳理形成大石桥市在建及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台账,严格落实处置意见,定期调度分类处置情况,推进落实整改。严格落实项目节能审查,已经将县级节能审查权限上交至市行政审批局。新上高耗能行业项目全部按要求实施能耗替代。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石桥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石桥市发改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4日
受理部门:大石桥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石桥市发改局
电话:0417-5613117
0417-5610052
邮寄地址:大石桥市人民大街5号
大石桥市发改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