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力推动生物质等多元燃料清洁高效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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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完善广西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

落实新建建筑绿色低碳节能标准、绿色建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建筑节能标准,全区实施城镇新建民用建筑65%建筑节能标准,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全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光伏发电、空气源热泵热水、导光管采光系统,支持利用生物质能等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统。

鼓励利用农村地区适宜分散开发风电、光伏发电的土地,探索农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经营模式。探索规模化沼气、生物天然气、成型燃料等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机制。

发挥好煤炭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基础作用,落实和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鼓励主要用煤企业与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煤炭储备设施运营企业签订代储、互保协议,鼓励开展煤炭与煤电联营。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工业炉窑(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现燃煤、废弃物、生物质等多元燃料清洁高效燃烧,持续提高发电用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重,加大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

持续推动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持续推动简政放权,继续下放或取消非必要行政许可事项,将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权限下放至属地备案,研究新能源竞争性配置和陆上风电核准权限下放,适时将风电等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简化分布式能源投资项目管理程序。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实施项目装机容量6兆瓦(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等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电力业务许可豁免和简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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